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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人为什么不吃猫肉?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

事实上,与其将猫杀死,真不如将猫养着。古代社会能除鼠防疫,现代社会同样能帮助人类化解孤独。陪伴在人类身边的,不应该只当做食物来看待。李时珍不也是写了猫肉不可食用之后,就没有一字一句提出解决方法。

可神话终归是神话,谁知道猫会何处、何时转生归来,谁也说不清楚,哪里杀得完。更何况如此深重的杀孽,鲜有人能够克服。所以别说以猫为食,避之不及都算是比较正常的现象。

李时珍所谓不入食品,意思也就是说猫肉酸柴、如同腐肉、难以下咽。古人不是没有吃过,实在是吃不下去,没办法当做生活类的食品。

反观古代社会底层劳动人民,若不是因生活所迫,也不会沦落到食用猫肉的地步。感激谈不上的同时,倒是多出一种不明所以的怨愤,家猫野猫没有地方说理,暗自庆幸逃过一劫。

另外还有一种特别的说法,生前吃过猫肉,死后不入祠堂。规矩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,后人也不敢不遵守。影响越来越大,人们对猫肉的兴趣也就越来越小。

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以后,民众的追求不断提升。吃得饱到吃得好,只需天下太平。以往但求生存,也终于转变为食物者美。色香味俱全成了基本要求,中国传统美食文化借此发扬光大。

实在危难,狗也在选项中,可数千年的时光中,古人为何从来不吃猫肉?即便为食田鼠,也不至于如此有待,原来李时珍早在《本草纲目》中就给出了答案:

除此以外,若非赶上饥荒年月,真没人会以猫肉为食。到了生存都举步维艰的时候,自然无人会选择拒绝。可这也恰巧说明,猫肉粗鄙,为古人所不喜,若非无可奈何,何须饥不择食。

不仅如此,吃与艺术也逐渐结合,享受层层递进,最终让人感到享受的同时,心情也十分愉悦。

李时珍言其一,神话传说提其二。民众只有将两者全都了解,才能明白猫肉为何从来不受欢迎。真有这点好奇心得不到满足,倒不如找找其他美食填充自己的食欲。饱暖以后,猫肉的吸引力,必然会不可避免地降低。

封建社会阶级分明,一个圈层波及一个圈层。某一圈层中偶然间出现不懂规矩的人使用猫肉,古人都会将其看轻。久而久之,潜移默化的规则进入食谱菜单之中,心有灵犀但无人提及。

封建社会年间,人文风俗固然对平民百姓能够造成一定的影响,但神话传说更胜一筹。民众祈福神明,自然也会畏惧神明。相较于哮天犬而言,神话传说九尾猫妖的震慑力显然更大。

有了追求便开始挑剔,这是人之常情。肉类食物牛、羊、鸡、鸭、鱼、猪,数不胜数,猫却能够置身事外,原因之一便是人们对她的挑剔。

上古时期,前人便有圈养家畜以备不时之需的习惯。猪、牛、羊、鸡等等,都是备选食物。

诅咒,更不敢对猫有任何想法。除非将某一只猫连杀九次,要不然平白无故触个霉头,谁又愿意接受。

这样的肉食,比之鸡肋还不如,人们渐渐没了兴趣。真要说将猫肉处理到可以食用的地步也不是不行,可工艺繁杂、耗时良久,最终勉强才能将柴味驱逐,谁也不会耗费这个时间精力。

古人聚会之际,一桌子美味佳肴中突兀出现一盘猫肉,扰人心情;宴请宾客之际,气氛热烈之间冒出一盘猫肉,惹人不快。

所以除去李时珍给猫肉下了定义之外,一个莫须有的鬼怪形象也阻止了古人对猫有多余想法。神话中的猫共有九条命,哪怕亲眼看着将它杀死,也指不定会在什么时候转生。

川、鲁、粤、湘、徽、闽、浙江、淮扬八大菜系逐渐登上历史舞台,汉民族对吃的追求因为地域的差异有所不同。不过无论菜品如何变化,最终目的都是让人垂涎欲滴,食欲大增。

《礼记》:

分明可以吃得更好,却还要费力不讨好,没事找事。

时至今日,外国友人来华的理由之一便是美食。号称吃遍中国,结果